從邊境禁區到北部都會區: 都市發展與政治依附的雙重轉型

從都市邊陲到空間遺民:禁區的殖民遺緒與防衛邏輯

香港的邊境禁區最早設於1951年,這片緊貼深圳邊界、面積高達2800公頃的空間,自誕生之初便不屬於城市,也不屬於鄉村。它是一種被懸置的地帶,被賦予了超越日常生活秩序的特殊管控意義。禁區的存在根植於冷戰時期的戰略邏輯,其主要功能是遏止偷渡、走私與中共政治滲透,是英國殖民政府治理香港邊界的安全屏障。在當時,中國大陸正處於政治整肅與大飢荒的社會劇變中,香港吸引了大量南逃的難民與異議分子,禁區的設立既是軍事防衛,也是社會控制的一環。

然而,禁區不僅是一種技術性的管控設施,它還構成了香港都市發展空間的制度性障礙。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新市鎮規劃快速推進之際,從沙田、大埔到元朗、屯門,香港的城市擴張主要朝向內陸發展,邊境地帶則被劃出城市框架之外。由於出入限制、基礎設施落後、無法辦理地契與建照,禁區內的大部分村落、農地和自然空間長期處於法律與空間秩序的邊緣。這些地區既無法納入新市鎮體系,也難以獲得完整的鄉郊保育地位,在行政分類上是一種模糊地帶,在政策資源分配上則是被制度性忽視的空白。

禁區的實質效果是將整個新界北部包括沙頭角、打鼓嶺、蓮麻坑、文錦渡、新田等地。鎖定為一個政治性強化的邊陲。即便九十年代中港邊界已完成劃定,深圳迅速城市化,香港仍維持這種非日常的邊境管理邏輯。許多禁區村落的居民世代無法自由出入家園,連郵遞、醫療、教育、交通都受到限制,禁區證制度成為一種延續殖民統治的身分分級機制。禁區的存在不僅阻絕空間的自由流動,也讓整個北區與元朗的邊境地帶在城市想像中長期缺席。

從城市史的角度來看,禁區可說是香港都市邏輯的「他者」。如果說新市鎮代表的是現代性、效率與有序擴張,那麼禁區則象徵著治理真空、保安例外與制度懶政。它不僅反映冷戰殖民治理對安全的偏執,也暴露出香港城市規劃的內建偏見:即將邊境視為威脅而非資源,將鄉村視為過渡而非常態。這種偏見延續至今,成為都市邊界治理與空間想像的深層結構之一。禁區的歷史,不只是軍事地理的痕跡,更是空間不平等制度化的起點。

禁區的制度延續並未隨九七主權移交而根本性轉變。相反地,在「一國兩制」架構之下,這道內部邊界的合法性被重新確認甚至強化。禁區維持原有的軍事與保安邏輯,但卻日益成為政治與空間制度的矛盾載體。中國一方面推進粵港融合、大灣區建設與跨境合作,另一方面香港本地的邊境禁制制度卻維持冷戰式的封閉管制,使得城市空間的延展始終無法越界。這種空間上的封鎖與治理上的鬆散並存,導致整個新界北部在過去二十年間,既沒有真正納入城市發展藍圖,也無法保有農村與自然地景的功能性。

這種曖昧的空間狀態造成多重後果。第一,禁區地帶成為土地投機的灰色區域。在規劃未明、監管薄弱的情況下,不少原屬農業用途的土地被非法改作車場、貨櫃場、回收場、廢料堆置場等「棕地」使用,成為土地利益交換與規劃逃逸的結構漏洞。第二,原居民與小農戶的生活條件惡化。長年無法獲得基礎設施、教育、醫療、交通配套,在都市空間話語中遭到徹底邊緣化。第三,整個邊境帶成為規劃機制之外的制度遺留地。無論是都會發展、自然保育、鄉村文化延續,皆未獲得系統性的定位。

從空間治理的角度觀察,禁區不是一個「落後」空間,而是一個「被蓄意遺留」的空間。它存在於都市制度與政治治理的視野盲區內,既不屬於已規劃的城市區塊,也無法被當作具有價值的鄉郊單元。它既非未來,也非過去,而是一種被封存的空間殘留物,等待被政治重新命名與規劃重新啟用。而這種等待,在二十一世紀的第二個十年,終於出現了轉機——當「北部都會區」作為官方願景提出時,禁區終於從制度的灰影中現形,然而它的被開發,不是空間正義的實現,而是城市權力結構的再分配起點。

 

三階段開放的政治經濟學:從邊界管理到土地解鎖

禁區的鬆動並非源於制度自省或市民運動的成果,而是在土地供應危機日益嚴重、城市發展空間捉襟見肘的背景下,被政府重新包裝為一種「潛力地帶」。2006年,香港政府首次宣布有意縮減邊境禁區範圍,並於20122016年間分三階段推動解禁,將原來高達2800公頃的禁區縮減至約400公頃。這場看似行政技術性的調整,實則是一場高度政治化的土地治理行動。所謂「釋放禁區土地」的過程,不只是空間上的再配置,更是一場權力與資源再分配的劇變。

第一階段於2012年實施,釋出羅湖以南與蓮麻坑以東部分禁區,開放面積約740公頃。第二階段於2013年展開,涵蓋文錦渡周邊與新田一帶,再釋放710公頃。第三階段則於2016年完成,釋放沙頭角以外的大部分禁區,剩下米埔濕地、沙頭角墟與口岸設施區約400公頃維持封閉。這三階段的共同特徵是:開放的範圍多集中於原來人口稀疏、基建薄弱的地段,而非棕地密集或利益關係複雜的區域。政府透過解禁將土地正式納入規劃範疇,表面上是打破邊界限制,實質上卻迴避了所有真正需要制度協調與政治交涉的空間爭議。

這樣的選擇反映出一種「政治最小阻力原則」:與其動用行政與法律資源去清拆違規棕地、觸碰鄉紳與地產財團利益,不如優先開發毫無抗爭力、無明確產權爭議的禁區地帶。於是,一方面是北區、元朗邊界的農地與濕地被快速納入土地庫,一方面是流浮山、錦田、牛潭尾等棕地區域繼續維持「非法使用政府縱容財團租用」的三角關係。在這種治理邏輯下,解禁不再是為了空間正義或居民權益,而是土地資本化的一種預備動作,是為下一階段都市擴張與大型發展項目清場。

政府將這套行動包裝為一場理性規劃:「解封禁區有助改善居民出入」、「釋放土地以應對住屋壓力」、「可引入創科與跨境合作空間」。但實際上,這些口號並未真正回應空間使用者的實際需求。被釋放的土地並沒有迅速轉化為農業保留區、社區用途或公共設施,反而成為「等候開發」、「等待規劃」的過渡地帶,任由地產市場與資本佈局伺機而入。對於原居民而言,解禁並未改善其生活條件,反而使他們面臨土地徵收、規劃搬遷與房地產壓力的三重夾擊。

這場被稱為「釋放禁區土地」的過程,在城市規劃語言中充滿了發展主義的承諾與樂觀,例如「增加土地供應」、「推動新界北發展」、「支援創科與物流產業」。然而,在操作層面上,這場空間解封的實質內涵並非資源均衡或基層福祉的擴張,而是為大型資本與官商合作打開新的土地縫隙。釋出的禁區地塊多被政府視為「中長期發展儲備用地」,即未有即時使用規劃,卻已納入地政總署與發展局的潛在工程清單。這些土地或被納入未來的新發展區計畫,或被轉作創科園區、貨運樞紐、住宅地段,其實質控制權已不再掌握於原居民與在地社群手中,而是交予官僚與財團規劃者重構使用邏輯。

最明顯的例子莫過於落馬洲與新田一帶。這些區域在禁區開放後迅速被納入河套創新科技園與新田物流園的規劃中,而原有的農業、村落與濕地景觀則逐漸被邊緣化甚至消失。這種將邊境視為「發展預備地」的思維,不僅壓縮了空間的多樣性與彈性,也加速了城市邊界向單一用途的傾斜。在此脈絡下,解禁行動的真正邏輯並非解放,而是控制與重編。政府並非釋放空間給市民,而是將原屬例外治理的邊界地帶收編為可規劃、可供應、可套現的城市資源,為日後的北部都會區建構打下地理與制度的前奏。

更值得警惕的是,這場解禁行動亦創造了一種新的空間階級結構:曾被封鎖的地帶,如今雖名義上獲得開放,卻被迅速納入資本與國策優先邏輯中,成為發展主義的新據點。而原本應優先處理的棕地,卻因牽涉既得利益、法規灰區與政治代價,始終被迴避。這種選擇性解放與選擇性忽視的空間政策,不僅暴露了政府在土地規劃上的偏向,也揭示了香港在後殖民時期未能建立起自主而公平的空間治理機制。禁區解禁的過程,表面上是去除限制,實際上則是為強勢利益清空障礙,為空間階級的再製鋪平道路。

 

北部都會區的規劃幻象與政治事實

北部都會區的出現,是禁區解禁之後的制度延伸與空間敘事升級。自2021年香港政府正式提出「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以來,這個佔地達三萬公頃、預計容納250萬人口的宏大計畫,被描述為「重塑香港發展格局」、「深化港深融合」、「打造新經濟引擎」。計畫強調「由南至北、由內向外」的城市空間重構邏輯,意圖翻轉過去以維港兩岸為重心的單核心格局,並將新界北部轉化為一個結合創科、居住、物流與跨境合作的新型副中心。然而,這樣的城市敘事,儘管披著規劃語言的外衣,實質卻是一場高度政治化的空間編碼工程。

一,北部都會區的核心目標並非純粹回應本地居住需求或土地短缺,而是對接中國國家戰略,包括「粵港澳大灣區」、「深港科技合作區」、「河套深港創科園」等一連串跨境政策主軸。落馬洲河套區的劃界與開發早已由中央主導,中港雙方甚至成立專責小組統一規劃,打破原有香港內部的城市自主性。這使得北部都會區的空間佈局不再只是一場規劃行動,更是一場政治協調與制度滲透的過程。例如,創科園區的建設標準、投資審批與人才流動安排,均需與中國內地接軌,意味香港須在制度上做出配合與調整。

其次,所謂「都會區」的概念本身也存在深刻偏誤。傳統意義上的都會區,是由密集人口、產業集群與交通節點自然形成的都市核心與次核心組合,具有內生動力與自我調節機制。但北部都會區的構想並非從現有都市實體出發,而是自上而下、大面積推動的計畫性空間重組。它不僅缺乏足夠人口基礎,也未有可持續的產業聚集動能,其所依賴的多是對未來的高度假設與政策宣示。這樣的空間構想反映的是一種以土地為基礎、以國策為導向的「命令型規劃」邏輯,而非以民間生活脈絡為核心的都市擴張。

這種命令型規劃的直接後果,就是使整個新界北部的空間被抽象化與功能化。農地不再是糧食生產基地,而是等待轉用途徵收的建設預備地。村落不再是社群生活場域,而是被劃入土地儲備的潛在搬遷對象。濕地與自然環境不再被視為生態系統,而是作為「生態補償」與「可調整區域」進行替代性規劃。這一過程將邊界地帶的複雜社會結構簡化為開發公式中的幾何單元,從而消除其歷史性與地方性。北部都會區,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都會成形,而是一個計算過後的空間政令。

這種從上而下的空間整編不僅對地方生活世界造成嚴重干擾,也暴露出規劃語言背後的統治傾向。政府在北部都會區中頻繁使用「協同」、「融合」、「創新」等正面字詞,刻意塑造一種跨境合作的願景圖像,但這種語言實則掩蓋了現實中的結構性不對等。在港深融合的口號之下,香港並未在制度上對深圳具備協商力或主導性,反之,規劃節奏與重點多由中央推動的政策框架所引導。例如河套區的發展就明顯地傾向於服務深圳南延的創科戰略,而非本港創新生態的自然延伸,變相地將香港城市空間納入中國南部的政策邊疆。

在此情境下,北部都會區不僅是城市擴張的場域,更是治理轉型的實驗場。它標誌著香港規劃權力從地方社會向中央意志的轉移,也象徵空間主權逐步向國策體系融合。對原有制度而言,這是一場主體性稀釋的過程;對在地社群而言,則是被重新分類與調度的命運。無論是村民面對強制徵地,還是農民無法續租土地,或是青年世代在「創科」語言中尋不到居住與就業的穩定性,這些都說明了北部都會區計畫雖名為「都市重構」,實質上卻是一場「空間政治重編」。

此外,這種大尺度規劃也排除了在地參與與微觀調整的可能。北部都會區的計畫書長達數百頁,但在整體過程中,基層社區、農業團體、生態保育組織的意見難以進入核心決策架構。公共諮詢流於形式,專業研究多以發展導向為主,在土地用途的討論上,缺乏針對現存社會系統的評估與尊重。結果是一個巨型規劃框架壓倒在地脈絡之上,將原本多樣的社會結構與空間用途壓縮成幾個宏觀功能分區:住宅、商業、科技、物流。這種扁平化的空間治理,實質上剝奪了城市複數性,也剝奪了城市居民對空間的發言權。

北部都會區在城市想像中可能被包裝為突破性的空間工程,但它所依賴的規劃邏輯與權力技術,卻與殖民時期劃定禁區時的手段驚人地相似:一個由上層統治架構所決定的空間秩序,自上而下地重塑人民與土地的關係,並以發展的名義掩蓋再分配的暴力。從禁區到北部都會區,看似是一場「解放」,但事實上,它可能只是一種更深層的制度收編。

 

從農地到物流地:本地農業的被犧牲與食物依賴政治





在北部都會區的規劃藍圖中,「農業」幾乎從未被視為一個有自足價值的空間用途。規劃文本中提及的農地,多數被標示為「可作綠化帶」、「待規劃用途」,或作為未來建設所需的「可用空間資源」。在這個以發展為導向的空間語法中,農地被降格為預備性用途,它的當下價值被消除,歷史與文化的積累被忽視,而其在糧食供應與社區自足方面的潛能則徹底被否定。農業不是未來的一部分,而是必須讓路於未來的過去。

這種規劃邏輯導致了農業的制度性邊緣化,也直接反映在數據上。根據漁護署與統計處的資料顯示,2020年代香港的農業自給率已降至歷史低點:本地蔬菜自給率僅約2%,活禽不到1%,稻米與主要糧食幾近完全仰賴中國內地供應。更令人關注的是,香港目前有逾8000公頃被劃為農地,但實際耕作的只剩下不到700公頃,其餘土地不是長期閒置,就是轉作貨櫃場、車場、露天倉儲等棕地使用。這些土地雖名為農地,實則早已被排除於糧食生產的體系之外。

北部都會區並未試圖扭轉這一趨勢。相反地,它進一步將新界北部原可復耕的土地納入創科園區、物流平台與住宅發展地段中。政府對農業的想像幾乎止於「都市農場」、「有機示範區」、「農業創新中心」這類符號性或產業化的表面回應,卻未曾真正承認農業作為一種城市支撐系統的重要性。農業政策與城市規劃被切割為兩個世界,前者被限縮在零星資助與展覽場域,後者則全力推進土地轉型與收益最大化。農業並非城市的一部分,而是一種被納入歷史之後才偶爾被象徵性召喚的空間記憶。

這種對農業的系統性忽視與壓縮,實際上製造了更深層的依賴結構:對中國大陸的食物依賴。香港目前超過九成的生鮮蔬果、活禽與米糧皆來自中國內地,當中又以廣東省為主供應地。透過中央調控與港府配額制度,這套供應網絡不僅是經濟結構,更是政治結構的一部分。一旦中港關係緊張、交通受阻、政策干預發生,香港的糧食系統即刻暴露其脆弱性。在缺乏儲備制度、本地糧源與多元貿易渠道的情況下,香港幾無空間應對糧食風險或價格操控。

這種依賴不單是貿易層次的問題,而是一種治理結構的結果。當城市不再允許自我生產糧食,農地被棕地取代,農夫被規劃驅趕,糧食系統就不再是市民生活的一部分,而是國家控制的一部分。糧食依賴成為主權依附的延伸,農地消失意味空間主體的消失。香港不再是一個有可能自我養活自己的城市,而是一個全方位輸入、輸出、無生產根基的物流中轉站。從這個意義上來看,北部都會區的規劃,不僅是空間的再分配,也是一種城市自立性的徹底解構。

農業空間的制度性壓迫,與過去殖民時代的空間階層化有著深層的連續性。殖民政府為了城市秩序與土地控管,早已將農村視為都市之外、文明邊界的地帶,容許其存在,但從未真正承認其在城市糧食系統中的功能性角色。時至今日,這種階層化的空間邏輯仍持續在新界北部複製,甚至變得更加隱蔽。北部都會區的誕生,是在都市土地緊縮的背景下對鄉村空間的重新征用,它既不是對農村文化的尊重,也不是對本地糧食韌性的回應,而是以發展為名義的一場空間資本化過程。

諷刺的是,在糧食危機與氣候變遷已成全球性議題的今日,香港不僅沒有提升農業比重與自給能力,反而在制度上進一步拆解可耕地基礎與農業鏈結。從政府不設農地保留區、不保障農民租地、不開放公共市場銷售平台,到棕地亂象持續惡化、非法填土、違法貨倉擴張等現象未被遏止,皆可見農業不僅是規劃的失語對象,更是被主動剝奪的對象。這些政策選擇,不是無心之失,而是有意為之,因為它們讓農業失去了在城市體系中的合法性,使得城市與市民不得不接受全面依賴中國大陸作為唯一糧食來源的現實。

這種結構性的依賴,並非單純的市場結果,而是一種政治選擇。當城市失去自我生產的能力,就失去了自主談判的籌碼。當農地被消除,社區便無法在危機時刻重建糧食供應。從都市韌性、經濟自主到政治協商的層次,糧食依賴皆是香港制度性去主體化的一個縮影。而北部都會區正是這種依賴體系的空間化表現。它不是為了讓城市更有自立性,而是為了讓城市更順從、更嵌合、更容易被整合進中國國家治理與物流版圖的下一階段。

從農地到物流地,從村落到創科園區,這不僅是一種土地用途的變化,更是一場城市政治結構的轉向。它反映出一種「去生產、去基層、去在地」的空間治理策略:將城市打造為一個純粹的接收器,而不是生產者;打造一個政策可編程的地表,而不是歷史與社會交織的生活世界。在這場重編當中,農業不是落後的遺產,而是現代性所必須壓抑的陰影。而壓抑它,正是為了讓城市失去抵抗依賴體系的最後一絲能力。


棕地的迴避與空間正義危機

如果說農地的消失是香港都市規劃對生產空間的主動排除,那麼棕地的保留則是對非法空間與資本權力的制度縱容。棕地,作為一種「非規劃的使用行為」,理應是城市治理的問題對象,然而在北部都會區的發展策略中,它卻從未被視為優先處理的土地資源。這些本應被整頓與回收的空間,不但未被納入優先規劃清單,反而在新界北部大規模發展推進的同時被刻意避開。與之相對,禁區這類缺乏基礎設施、人口稀疏、土地條件反而更惡劣的空間,卻被率先開發,成為城市擴張的主要目標。

這種空間選擇的背後,不是效率邏輯,而是政治邏輯。棕地多數由鄉事派、地產財團或其相關利益網絡間接控制,其上的違法或灰色經濟活動如貨倉、車場、堆填場等牽涉大量租賃利益與政治保護。任何試圖清理、徵收或轉用途的行動,都可能觸及龐大的利益結構,引發政治對抗與社會反彈。相比之下,禁區土地則多為政府擁有,或屬於法理模糊、權益斷裂的「無主地」,幾無組織抗爭與居民維權的能力。因此,政府選擇繞過棕地,直攻禁區,不是出於規劃邏輯,而是出於「政治最小阻力原則」。

這種選擇性的空間治理,不僅加劇了土地資源配置的不平等,也反映出城市正義在制度運作中的缺席。根據規劃署2019年的研究報告,全港約有1414公頃棕地,其中逾1000公頃具發展潛力,且多數已接通道路與基礎設施,若用於公共房屋、社區設施、創新產業,可立即紓解土地與住屋壓力。但這些具體潛能在規劃進程中被刻意迴避,從不出現在北部都會區首輪啟動的用地名單上。城市不是缺地,而是缺乏政治意志去面對真正的土地矛盾。

更嚴重的是棕地在制度縫隙中持續擴張,成為新界土地治理的灰色黑洞。由於規劃滯後與執法寬鬆,大量農地被非法活化為工業用途,破壞生態、佔用公共資源,卻無人問責。政府一面宣稱保育,一面默許破壞;一面聲稱土地短缺,一面放任大規模違法使用。當規劃者對棕地避而不談、社會輿論對棕地問題感到無力,這種失衡便逐漸被正常化。最終,非法使用者得以繼續壟斷土地,原居民與弱勢者則失去生存空間,公共資源成為既得利益者再生產特權的工具。

這就是香港空間正義的逆轉。在本應被納入改革與重構的土地治理議題中,政府選擇迴避最複雜的、最具抵抗性的部分,轉而對最弱勢、最邊緣的空間下手。禁區之所以被開發,不是因為它最合理,而是因為它最不會反抗。棕地之所以被保留,不是因為它最有效率,而是因為它權力太深、太難觸碰。這不是規劃的錯,而是治理結構的選擇。當空間治理變成政治算計的技術實踐,城市就不再是為人而建,而是為權而用。

 

從邊界安全到制度整編:港深融合的代價與風險


北部都會區不僅是一場空間重劃,更是一場治理範式的轉變。當香港的城市規劃從內部壓力轉向對外合作、從空間擴張轉向制度整合,其背後的真正命題便浮現出來:這是否仍然是香港作為一個城市自我發展的過程,還是已經成為中國國家治理體系中的一塊可調式拼圖?從邊境禁區的鬆動,到北部都會區作為「港深融合」的旗艦工程,香港的城市邊界正從安全屏障轉化為統一邊界,從自治空間轉化為協調空間,而這種轉化並非單純的空間事件,而是一場制度性的整併工程。

所謂「融合」,在規劃語言中多被包裝為雙贏的協同:創科合作、交通接軌、土地對流、制度互認。然而這些詞彙在實踐中往往隱含著主導權與從屬關係的再生產。深圳是國策之城,有中央直接調度與資源傾斜,而香港在融合過程中,不斷在政策、土地、產業與教育上做出單方面的讓步與配合。例如:河套區創科園的規劃與管治架構並非純粹由港方主導,而是採取中港合作委員會形式處理,背後涉及制度轉化與法規協調的實質問題。而新田、文錦渡等口岸規劃也早已跳脫本地交通策略,而直接接軌深圳都市圈。

這種城市與城市之間不對稱的融合,逐步使得「邊界治理」由保安邏輯轉向主權延伸的技術性實踐。不再是防止對方滲透,而是如何將自己整併進對方。在交通上,鐵路與公路以「一地兩檢」、「口岸重構」的形式讓制度邊界變得模糊;在經濟上,創科走廊的設計讓資源與資本進出變得無縫;在法律上,開始出現需要「兩地法規對接」的例行性談判。這些看似技術性的協調,其實是一場主權治理語言的替代:從都市自主轉向都市從屬,從空間自治轉向制度對接。

對香港而言,這種制度整併最大的風險在於主體性的失位。在傳統城市治理中,土地規劃是主權實踐的關鍵領域,它不只是如何使用一塊地,更是誰有權決定土地用途的問題。而在北部都會區裡,這一決定權已部分轉移至跨境協調架構與上層國家機構之中。都市規劃不再由社會需求、地方參與與歷史脈絡所驅動,而是以「接軌國家戰略」為核心指導原則。土地由自主轉向命令、交通由服務轉向佈局、產業由社會基礎轉向國策目標,香港的城市建構正逐步被收編為另一個國家治理節點。

這場空間與制度的雙重轉化,將邊界從阻隔地帶重塑為政策接口,將城市從防禦主體轉為政策承載。港深融合,在某個層面上,已不再是合作的願景,而是同化的過程。而北部都會區,則是這場過程的具體空間實驗場。它不只是一個新城市規劃案,而是一套新治理模型的物理化、具體化與常態化——將香港的制度、空間與社會全部接入中國的國土治理邏輯之中。

 

北部都會區的真相是一場「被整併的都市未來」


1950年代邊境禁區的設立,到2020年代北部都會區的規劃登場,香港的都市邊界經歷了一場漫長且深刻的空間轉型。這場轉型表面上是對城市發展瓶頸的突破,是對土地供應壓力的回應,是對粵港合作的積極擁抱。然而,當我們從都市發展史的角度回望這段演變,從禁區的防衛邏輯、農地的消解、棕地的迴避,到最終整座城市空間被納入國策主導的計畫性整合,我們看到的不是一座城市自然成長的過程,而是一場由上而下的空間與制度整併。

北部都會區的出現,不是回應市民對空間公平與生活改善的訴求,而是政府在缺乏土地治理能力與政治勇氣的情況下,選擇向最沒有反抗力的空間開刀,向最具政治期待的主旋律靠攏。棕地未被動,因為牽涉利益過深;農地被清除,因為制度最弱勢;禁區最先開發,因為無人能阻擋;創科與融合最被誇大,因為它們最容易向中央交代。都市發展不再由市民與專業主導,而是由政治部署與國策敘事安排。

這並不僅僅是一場都市規劃策略的錯置,更是一場城市主體性與制度自主權的流失。當一個城市的邊界從安全防線轉為政策接點,從自我治理轉為制度從屬,它所喪失的,不只是土地與空間,更是一種自我描述未來的能力。禁區的解封,未曾帶來空間的自由;都會區的設立,也未能帶來社會的平等。它所完成的,是將香港從一個具有限度自治的城市體系,嵌合進中國的治理結構之中,成為一個政治地圖上可預測、可佈署、可調度的邊界節點。

我們不該再問北部都會區是否有效、是否興建得當,而應該問,它的誕生是否已經預示著香港作為一個自主都市想像的終結。當制度再也不容許反思,當土地再也不屬於人民,當空間只能服從於預設的發展敘事,那麼這座城市就不再屬於市民,而是成為政策的物質延伸、主權的空間代碼。一個失去邊界自主的城市,也終將失去為自己選擇未來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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