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台的還有長俸,留任的卻說自己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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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台的還有長俸,留任的卻說自己不重要?

宏福苑報告公開後的第一個星期,三位留任局長各有說法。讀者問「咁你想點?」,這篇試著回答。

2026年10月31日 | 香港・大埔

2026年10月29日,行政長官率七名官員鞠躬道歉。畫面:無綫新聞 TVB(截圖)

有讀者問:「咁你想點?」

       上一篇〈宏福苑大火後的第337天〉發出後,留言裡最短的一則只有四個字:「咁你想點?」這個問題值得認真回答。我想要的不是多幾個人下台。下台本身換不回168條人命,如果標準不清楚,多一個人走也只是多一場鞠躬。我想要的是一套說得清楚的問責標準,讓下一次出事時,市民不必靠追問來猜誰該負責。

       報告公開後這一星期,正好提供了反例。三位留任局長各自解釋為甚麼不走,三種說法放在一起,就是現行制度缺了甚麼的最好說明。

圖1 三位留任局長的回應與報告評價

「我自己唔重要」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畫面:星島頭條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記者會上被四度追問是否需要下台。他的回答是:「自己唔重要,社會、香港、國家更重要」,並表示要跟從行政長官的指示。談到殉職消防員時,他一度哽咽。

       哽咽是真的,前線消防員的犧牲也是真的。可是記者問的不是鄧炳強這個人重不重要,而是他主管的消防處有沒有失職。報告說得很清楚:消防處須為大火承擔較大責任。聽證會揭示,大維修期間消防處到訪宏福苑26次,實際巡查消防裝置0次,又容許消防裝置停用超過一年而沒有檢控。八座大廈的火警警鐘有電但不響。把監管失職的問題,答成個人謙卑的姿態,等於沒有回答。

圖2 消防處在大維修期間的監管紀錄

       有讀者在上一篇的影片下留言,問「消防局哪裡有出錯」。這個問題問得好,答案就在上面三行。需要分清楚的是,報告批評的是監管層,不是衝進火場的前線。救火救人的消防員沒有錯,該巡查而沒有巡查、該檢控而沒有檢控的制度,才是報告點名的對象。

       同一天,鄧炳強被問到會否舉行一周年紀念活動、會否讓市民到宏福苑獻花,他說「無資料在手」。

船長與船員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畫面:香港01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承認思考過辭職,但她用了一個比喻:船員不是講個人考慮的意願,而是按船長要求做事。船長,就是行政長官。

       這個比喻比她本人可能意識到的更準確。它承認了一件事:局長要不要為部門失職負責,不由局長自己判斷,也不由公眾判斷,而由行政長官一人決定。問責制原本的意思,是政治任命的官員對公眾負責。到了宏福苑,問責的方向變成了對上司負責。報告點名屋宇署「未妥善履行監督職責」,責任卻可以由船長一句話免除。

       有讀者留言說:「無過失,按範圍問責,已經代表唔識分辨。」這個觀察抓到了重點。政府說何永賢本人沒有過失,是按管轄範圍承擔政治責任。範圍問責本來可以成立,很多地方的制度就是這樣運作。問題是這把尺只量了一個局。消防處被評為較大責任,屋宇署未盡監督之責,兩位局長都由船長留在船上。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同樣依指示留任,被問到會否捐出薪金時沒有正面回答。

下台的人,年資另計

前房屋局局長何永賢。畫面:香港01

       承擔了政治責任的何永賢,下台之後又引來另一個問題。她在1992年加入建築署,做了30年公務員,2020年升任建築署署長,2022年才轉任房屋局局長。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解釋,問責官員本身只有強積金,沒有長俸,但之前的公務員福利會另作計算,因為「兩份唔同嘅工」。

圖3 何永賢的任職時間軸

       先說清楚,公務員多年服務累積的退休福利,是她的合約權利,不應因為一次政治決定而被剝奪。問題不在她拿多少,而在整套安排傳達的訊息。唯一承擔政治責任的人,政府同時說她沒有個人過失。她的下台不影響過去的福利,報告點名責任最大的房屋局獨立審查組人員則已調到部門其他位置。有居民形容這是「做show」,話說得重,卻不難理解。

外國也沒有人下台?

       有讀者提到:「加州大火,美國都沒有人落台。」我查了一下,事實剛好相反。2025年1月洛杉磯山火之後,市長 Karen Bass 在同年2月以應對失當為由,即時撤換消防局長 Kristin Crowley。兩地制度不同,洛杉磯市長由選民直選,要面對下一次選舉,撤換消防局長有政治壓力在背後推動。這正好說明,問責會不會發生,要看誰承受得起後果。

       另一位讀者提到倫敦 Grenfell Tower 大火:2017年72人死亡,事隔多年才有正式道歉,至今仍無人被起訴。他說的「慢」是事實。不過 Grenfell 的進度在今年有了變化。2026年9月,警方向檢控署建議起訴54人及20間公司和機構,罪名包括企業誤殺、嚴重疏忽誤殺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檢控署承諾在2027年6月十周年前作出決定。

圖4 倫敦、洛杉磯與宏福苑的問責比較

       Grenfell 慢,但它一路追到公職人員。那是法定公開調查,證人必須出席,報告全文公開。宏福苑的委員會沒有傳召權,報告部分段落被塗黑,公務員敍用委員會主席則說暫時未見公務員涉及刑事。宏福苑比較快,是因為追查的範圍比較窄。

問得到,但問完沒有下文

       也有讀者把追問的人稱為「甲由」「政棍」,說他們想藉事件奪權。我不打算辯論立場,只想指出一件事:連建制派傳媒都在追問。記者四度問鄧炳強是否下台,星島的標題是「個人須負上政治責任?」,香港01追問何永賢「繼續享長俸?」。問消防處為甚麼26次不巡查,跟政治立場無關。問責的目的是讓政府更可信,不是推翻政府。

       這也回答了另一個常見的疑問:香港傳媒是不是只敢報喜不報憂?從這一星期的報道看,記者會現場仍然有人追問,問題也問得直接。真正改變的,是記者會之後的那一段。

香港01 報道鄧炳強四度被問是否下台。畫面:香港01

圖5 四宗事件的問責路徑對照

       把2003年沙士、2012年南丫海難、2019年反修例運動和宏福苑放在一起看,差別很清楚。沙士有立法會專責委員會,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在報告發表後辭職。南丫海難有法定調查委員會。2019年政府拒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監警會的國際專家小組以權力不足為由退出,沒有官員下台,但當時議會裡仍有反對派追問,蘋果日報、立場新聞仍在繼續報道。到了宏福苑,調查沒有傳召權,議會在2021年改制後幾乎沒有反對聲音,大火後聯署要求設立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的中大學生被國安處拘捕,主要的評論型媒體已經停刊。

圖6 香港在無國界記者新聞自由指數的排名

       數據也指向同一方向。無國界記者的新聞自由排名,香港由2002年第18位跌到2022年第148位,今年是第140位。香港記者協會的新聞自由指數,記者評分由2013年的42分跌到2023年的25分,2025年略升至28.9分,而在十項因素之中,自我審查一項得分最低。記者問了一次,官員答完,事情就停在那裡,沒有第二輪。

咁你想點?

       回到開頭那位讀者的問題。我的答案是五項具體的要求。

圖7 五項具體要求

       第一,寫明局長在甚麼情況下要為部門失職下台,不再由船長一人決定。第二,公布報告塗黑部分的公開時間表,例如在刑事審訊完結之後。第三,為168名死者排期死因研訊。第四,公開公務員紀律調查的結果與處分,不只內部處理。第五,在一周年時讓居民到宏福苑悼念。

       這五項都不需要推翻任何人,也不需要任何人說自己不重要。當每一位局長都說要聽船長,168條人命的責任,最後要由誰來承擔?

本文所述刑事案件尚在法庭程序中,所有被告未經定罪前,均應推定無罪。文中引述的讀者留言均已匿名處理。

留言

  1. 看完報告後,最令人震撼的不是單一錯誤,而是整個制度鏈上多個環節同時失守。當監管建立於「相信每個人都會做好本份」的前提,而缺乏有效核查機制時,一次違規便足以釀成無可挽回的悲劇。希望追究責任不只是停留在個別人士層面,更能推動制度改革,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願逝者安息,也願這份沉重的代價能換來真正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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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缺乏有效核查機制」這句正正戳中報告最痛的地方!不是沒有人去,是去了而沒有查。
      所以文末五項要求的第一項,就是寫明局長在甚麼情況下要為部門失職負責。有尺,下一次才不用靠追問去猜。

      謝謝你的留言,願逝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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